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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多地发布打击网络谣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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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网信  衡水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当前,我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全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衡水市网信办、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如下通告: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衡水市网信办03182115997衡水市公安局110举报邮箱hsswwxb@126.com

 

 

衡水市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

202118

 

 

桃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致全区网民的倡议书

 

全区网民朋:

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特别是近日我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南宫市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抵制不实信息。坚持以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为准,对其他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要加以判断、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做有正义、有责任、有操守、有担当的网络守护者。

2、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各自媒体和网络群主要加强对自己帐号及群内成员发布内容的管理,坚决杜绝在群内传播虚假、不实或其它违法信息,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3、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4、自觉做守法公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及时举报网络虚假有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倒查信息来源,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发布人、转发人和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请全区广大网民朋友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携手传播正能量,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疫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0318-2680629     举报邮箱       hstaochengqu2013@163.com           

桃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18

 

 

 

冀州区网信办   冀州区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区上下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但有部分人员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冀州区网信办、冀州区公安局联合发布如下通告:

一、对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不得通过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发表不当言论,发泄负面情绪,不得随意在网络转载转发未经证实的相关信息,对已经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及时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全区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对发现的网络谣言、不良信息等,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冀州区网信办03188620039

冀州区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hsjizhou2013@163.com

 

冀州区网信办冀州区公安

202118

 

枣强县疫情防控倡议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各种网络谣言也充斥在微博、贴吧、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为依法查处散布疫情相关谣言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枣强县委网信办提出如下倡议:

 

一、仔细甄别网络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为准,不得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虚假的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认真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向网信办、公安部门举报。

 

三、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虚假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务必树立法律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8224728

举报邮箱hszaoqiang2013@163.com

 

枣强县委网信办

202118

 

 

武邑县网信办  武邑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特别是近日我省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更好的落实武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疫情防控精神,切实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武邑县网信办、武邑县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如下:

一、对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发布,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微信群、朋友圈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尊重个人隐私,拒绝网络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六、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举报方式:

 

武邑县网信办0318-5717333武邑县公安局110邮箱wywxb2019@163.com

 

武邑县网信办

武邑县公安局

202118

 

 

 

深州市委网信办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知

 

 

 

 

武强县网信办

致全县网民倡议书

 

全县广大网民朋友:

 

 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进口物品、包装、环境多次检测出新冠病毒。目前,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南宫市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开展,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武强县委网信办提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认知疫情,传播网络正能量。坚持以国家和各级政府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通报为准。积极广泛宣传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做好网络正能量宣传,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全民上下一条心,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好科学防护。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主动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科学安排生活起居,外出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聚会、少走动、勤洗手、常通风,并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合理沟通交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三、抵制不实信息,提高鉴别能力。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处置,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发现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应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务必树立法律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欢迎广大网民举报:

举报电: 0318-3826815 

举报邮: wqwxbjb@126.com        

 

 中共武强县委网信办

202118

 

 

 

饶阳县互联网办公室  饶阳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零星病例散发、局部聚集性疫情连发态势,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社会各界都在为疫情防控积极努力。为更好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精神,饶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饶阳县公安局就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网民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信息要认真甄别、科学分析,相关信息要以党委、政府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道听途说,编发不实信息,对已经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县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四、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各类虚假信息和谣言制造者、传播者。

 

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电话:

饶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8-7238815

饶阳县公安局110

 

饶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饶阳县公安局

202118

 

 

 

 

安平县网信办提倡: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传播抗疫正能量

 

全县广大网民朋友: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持续爆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开展,不断净化网络空间,安平县委网信办提出如下倡:

 

一、正确认识疫情,传播网络正能量。积极广泛宣传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做好网络正能量宣传,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全民上下一条心,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科学防护。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主动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科学安排生活起居,外出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聚会、少走动、勤洗手、常通风,并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合理沟通交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三、抵制不实信息,提高甄别能力。坚持以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为准,对其他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要加以判断、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及时举报网络虚假有害信息,自觉抵制、批驳网络上涉及疫情不科学、不文明言论,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依法、文明上网用网,共同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维护全县网络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疫情防控做出我们的贡献!

 

欢迎广大网民举报网络造谣、传谣信息:

举报电: 0318-7682199  

举报邮: hsapxwwxb@163.com        

 

 中共安平县委网信办

202117

 

城县网信办  故城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零星散发病例、局部聚集性疫情连发态势,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为了切实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故城县网信办、故城县公安局就进一步打击网络谣言联合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微信群、朋友圈、贴吧、抖音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全县各网站两微一新媒体平台和自媒体运营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严禁标题的形式刻意制造恐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如群内出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投诉举报电话:

故城县网信办:0318-6330506

举报邮箱:

hsgucheng2013@163.com

故城县公安局:110

 

故城县网信办

故城县公安局

202118

 

 

景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景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零星病例散发、局部聚集性疫情连发态势,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社会各界都在为疫情防控积极努力。为更好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精神,景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景县公安局就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网民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信息要认真甄别、科学分析,相关信息要以党委、政府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道听途说,编发不实信息,对已经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县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四、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各类虚假信息和谣言制造者、传播者。

 

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电话:

景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8-4228716

景县公安局110

 

景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景县公安局

202118

 

 

阜城县网信办  阜城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零星散发病例、局部聚集性疫情连发态势,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为更好的落实阜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相关疫情防控精神,阜城县网信办、阜城县公安局就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全县各网站两微一新媒体平台和自媒体运营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如群内出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投诉举报电话:

 

阜城县网信办03184639601

举报邮箱fcxwwxbpl@163.com

阜城县公安局0318-4622155

河北公110APP

 

阜城县网信办

阜城县公安局

202118

 

 


 

 

来源:桃城网信、网信冀州、网信一枣强、网信武邑、深州教育、网信武强、网信饶阳、网信安平、网信故城、网信景县、网信阜城

 

 

2021年1月13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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